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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伊犁州人大开展《档案法》执法检查

作者:吴瑜 来源:伊犁州档案局 发表时间:2017-08-21

8月2日—4日,由伊犁州人大副主任孙鹏带领州人大法工委、州政府法制办、州档案局等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州直属部分县市贯彻实施《档案法》《意见》情况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先后深入特克斯县、昭苏县、察布查尔县、伊宁市、伊宁县五个县市的综合档案馆、机关、乡镇场、社区、行政村、企业等单位对执行《档案法》《意见》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了“十二五”中西部建馆项目的综合档案馆档案保管及信息化等工作,实地检查了档案保护费的落实、档案的安全保障、接收利用工作,参观了特克斯县的村史馆、昭苏县的史料展厅和伊宁市的特藏室。

检查中,州人大副主任孙鹏充分肯定了在《档案法》颁布30周年、《意见》执行3周年以来伊犁州直各县市依法行政,档案工作所取得的明显成绩。各县市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意见》,积极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广泛开展群众性档案法制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档案法制工作机构,充分行使档案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不断加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依法保障档案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努力丰富档案馆藏,有效改善档案结构,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不断加大对档案事业发展的投入,改善档案保管和利用的条件,切实履行其法定职责。孙鹏指出,《意见》下发以后,各县市档案工作进一步得到县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工作细致,成效显著,依法履职到位;资源体系得到全面加强;保管能力得到提升;信息化工作得到扎实推进。他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大《档案法》的宣传普及力度,按照《意见》要求,促进“三大体系”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工作的认识,依法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发挥档案“以史为鉴,资政育人”的作用,用党的历史教育党员、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不断提高州直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