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库尔勒市档案史志局为做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六个“全国法治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9周年,落实好自治州和库尔勒市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法制观念和档案意识,不断优化档案事业发展环境,在延安路市民中心的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门前启动了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为切实做好此次法制宣传活动,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党组书记刘汉军带队组成法制宣传小组,精心准备宣传资料,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为重点,通过在活动现场摆放“档案与民生”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挂图及档案法宣传横幅、散发档案法及档案知识宣传单和现场解答市民关于档案方面的问题向群众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单300余份,接待市民咨询30余人次。借助此平台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拉近档案与社会、百姓的距离,倡导全社会重视并保管好档案,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同时,在市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馆藏精品档案展览,LED电子屏滚动显示“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宣传标语、有关《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库尔勒市“两办”制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和市档案史志局《查档须知》,增强全社会依法管档、依法治档、依法查档的法制观念。着力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档案法律法规、档案与社会和公民的关系等知识,展示库尔勒市的档案工作成就,增强广大市民的档案意识。此次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将持续开展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