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市档案局联合印发通知,就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进行部署。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档案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档案业务,采取电话、网络等线上形式指导区县档案部门和相关部门加强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工作。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后,及时印发通知,对文件材料收集归档作具体部署和指导。
通知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了大量的文件材料,记录和反映了全市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历史过程,是党和国家宝贵的历史财富,是重要的国家档案资源,对服务领导决策、处置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融入疫情防控工作重要内容,列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加强对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领导分管、有机构牵头、有人员负责、有场所保管、有经费支撑、有制度保障;全面落实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职责,确保档案门类(载体)健全,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档案整理规范、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通知对新冠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重点归档内容、整理与移交要求、责任分工等作了明确。通知强调,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及实物等特殊载体档案的收集归档,基层单位可将具有典型代表性的通行证、出入证样证、宣传标语照片、宣传广播音视频等纳入归档范围;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对散存在社会或个人手中有保存价值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征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