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青岛市档案馆全面组织完成青岛市所辖10个区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
青岛市档案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和山东省档案馆关于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向区县级档案馆延伸的要求,2019年5月根据国家、省档案业务建设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结合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工作实际,制定了《青岛市区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指标体系》。指标体系覆盖档案馆工作的各个层面,包括建筑与设备、经费与人员、档案基础业务、开发利用服务、工作落实五部分,指导各区市档案馆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激发内生动力,抓实各项基础业务建设,打牢档案事业发展根基,建立业务建设长效机制。
为扎实推进建设评价工作,增强评价工作实效,青岛市采取多种措施。一是压实各级领导责任,在全市档案工作会议、全市档案馆馆长座谈会上,对开展区市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进行具体动员部署,提出年内完成评价工作明确要求。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培训会议,详实讲解《业务建设指标体系》各项内容要求,让区市档案馆业务人员掌握评价体系要领,并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远程指导。三是抓好试点示范引领,2020年7月在崂山区召开区市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现场会,现场观摩学习业务建设评价工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明确具体评价方法、印证材料准备方式等要求。四是建立业务评价专家库,从各区市档案馆中遴选业务骨干参与评价工作,在保证评价工作顺利推进的同时,不断提高区市档案馆人员队伍业务水平。五是抓好整改落实,评价结束后形成评价意见,指出工作成绩亮点和问题不足,并将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评价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通过开展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全市区市档案馆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工作制度更加健全、工作流程更加优化、业务建设全面加强、人员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有效提高了全市档案馆业务建设水平。下一步,青岛市档案馆将结合新修订《档案法》宣贯工作,对区市档案馆业务建设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强本固基、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市档案馆事业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实现整体转型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