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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构建“办局一体、局馆联动”模式 为档案事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卓兆水 来源:《中国档案》 发表时间:2021-03-29

2018年5月,中办印发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不再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这为档案系统机构改革指明方向和提供遵循。福建省委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协调省委办、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原省档案局(馆)等单位,将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划转省委办,省委办加挂省档案局牌子,省档案馆作为省委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仍予保留。在国家档案局指导下,福建积极探索构建省委办、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办局一体、局馆联动”模式,促进档案工作衔接顺畅、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为档案事业转型升级、助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奠定坚实基础。2020年12月底,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在北京召开,福建省作为全国三个省级档案部门代表之一(其他两个为辽宁省、上海市),在会上作机构改革经验交流发言,引起同行广泛共鸣和肯定。


从“七个维度”丰富“办局一体、局馆联动”模式内涵


机构改革以来,福建立足档案部门实际,着眼档案事业发展,不断丰富并完善“办局一体、局馆联动”模式内涵,形成“七个维度”特征。

1. 建框架

2018年12月,省委任命一位同志同时担任省委办、省档案局、省档案馆领导职务,搭建基本框架,强化党管档案。参照省里做法,福建大部分市、县(区)也采取党委办、档案局、档案馆“办局一体、局馆联动”模式,强化了党管档案工作机制优势,促进了局馆力量形成合力。

2. 定职能

2019年3月,省委办印发《福建省档案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省档案馆履行档案保管利用职责,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档案公共事务工作,包括配合做好全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相关档案规范与标准研究制定、立档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全省档案文献遗产的抢救保护、宣传推广与组织申报,以及全省重点档案保护、开发项目的组织、评估、申报;档案信息化、推进数字档案共享,全省档案系统新媒体及网站建设与维护等事务性工作。大部分市、县(区)档案局、档案馆,在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上与省里保持一致。平潭综合实验区作为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地区,实施“大部制”管理,积极探索“档案+大数据”改革,促进档案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3. 凝共识

2020年5月,省委编办与省档案局协商形成“四点共识”。(1)省档案局是法律主体,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对外行使行政管理、档案执法等职权,可使用省档案局、省档案局某某处、省档案局某某处处长等名称。(2)省档案局督促各地把档案主管部门行政职责执行到位,省委编办协助开展专题调研予以推动。(3)省档案局梳理权责清单,省委编办协调公布,各市、县(区)参照明晰权责,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4)各级档案局仍是政府工作机构、独立执法主体,要用好执法权,可以档案局为主体、档案馆配合,联合开展执法。

4. 列清单

2020年6月,制定《省档案局、省档案馆重要事项对接清单》,规范局馆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资源建设、共享应用、档案科研、规范性文件制定等21组对接事项,省局、省馆业务处室之间有关工作,据此提请对方支持或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5. 促互动

经省委办同意,实行省馆领导联系省局两个处、省局两个处同志参加馆务会等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以书面、会议、口头等形式,随时就局馆重要事项进行通报,并做好对接落实。省局两个处起草重要文稿,先送联系副馆长核稿,再报局长审签。

6. 借外力

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沟通,借助外力推动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如2018年、2020年分别将“归档文件电子数据报送工作”“档案安全工作”纳入省效能办绩效和省平安建设及综治工作考核,2020年底推动将省档案局列入全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在筹划将“档案馆安全管理”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单列考核,运用考核“杠杆”推动档案工作责任制落实。

7. 重执法

针对档案主管部门人员编制少、档案行政执法队伍相对薄弱等问题,在2020年11月举办“档案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辅导班”基础上,着眼于壮大档案行政执法队伍,拟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福建省档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吸纳县级以上档案馆干部,建立数量稳定、素质合格的档案行政执法专业辅助队伍,进一步破解机构改革后档案执法人员少的问题。适时举办档案行政执法及其专业辅助人员培训班,加强实践操作,提升执法水平。


从“四个层面”凸显“办局一体、局馆联动”模式成效


2020年12月,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陆国强在京听取福建档案工作汇报和来闽调研时,都充分肯定福建档案机构改革成效,认为达到了机构改革初衷和目标,强化了党委对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局馆完全是合心、合力、合拍的。省委常委、秘书长郑新聪肯定“办局一体、局馆联动”模式设计较好,机构改革后局馆分设运行高效顺畅,展现了“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新担当新作为。

1. 党管档案工作更加强化

机构改革后,各级党委分管领导、党委办都把关心、支持档案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郑新聪秘书长协调将“做好侨批档案抢救保护、研究开发和宣传推广工作,推进侨批档案文献整理研究和侨批文化活化利用”“扩大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司法、档案等领域交流”“开展‘迁台记忆’档案文献整理与研究”“进一步规范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推动数字档案室、档案馆建设”等档案工作四项重点任务写入《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这是福建制定五年规划历史上体现档案工作内容最多、分量最重的一次,将为未来五年我省档案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内生动力、提供有利政策依据。省局、省馆干部思想稳定,持续践行“激情、和谐、规范、快捷”工作作风,勇立潮头、奋力争先,在全国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中取得好成绩(省级馆中名列第3)。省委领导多次对档案工作作出批示肯定,并在全省大会上予以表扬。

2. 党委办公厅更加支持

省委办主任经常听取档案工作汇报,精心指导档案工作重要事项,局馆分设后两年累计批示117件,较以往大幅增加。2020年9月25日,厅务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档案工作、历史学习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摘编》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听取情况汇报并提出工作意见,强调要以“三个走向”为根本遵循,引导全省档案部门深刻认识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重要职责;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推动将《档案法》纳入各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全省“八五”普法工作重点内容;要建立运行高效、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执法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创新执法模式,围绕省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展现作为,发挥好档案工作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3. 局馆协作更加顺畅

建立重要事项对接清单等,使得省局、省馆间协作成为各位处长自觉行为。如省局、省馆相互配合,从依法征收、自愿捐赠两个方面推进疫情防控档案工作,开展“为英雄建档、让英雄留名”活动,建立抗疫专题档案库,被称赞是“见事早、落实早,成效突出”。截至2020年12月底,在依法征收方面,全省各级档案馆和疫情防控机构收集文书、照片、实物各类防控档案17.51万件(张、卷)、录音录像档案4.22万分钟;在自愿捐赠方面,省档案馆征集疫情防控档案1.72万件,收到847位福建援鄂医务工作者、全国抗疫10个先进集体和25位先进个人捐赠的档案资料,采集20名抗疫英雄口述档案。以展存结合形式建立的“为英雄建档、让英雄留名”抗疫英雄档案库,迄今已接待内部参观20多批次。省局、省馆合作研究并推动实施省地方标准《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一体化管理技术规范》,主要内容被吸收进国家有关标准。

4. “两支队伍”更加过硬

机构改革平稳过渡,省馆两年提任、晋级88人次,平均每人1.33次,惠及89.4%干部。同步推进全省“档案专家”“档案工匠”评选,2名国家级档案领军人才发挥主导、先锋作用,32名档案专家、48名档案工匠活跃于专业研究、教育培训、技艺传承等领域,全体档案人崇尚专业主义精神,在档案业务建设评价和巡视整改两个“后半篇文章”中主动作为、敬业奉献。


从“三个努力”推动“办局一体、局馆联动”模式延伸


陆国强局馆长在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肯定“浙江、福建等地在领导体制上进行探索创新,建立局馆协作联动机制,促进了局馆力量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这些探索和创新进一步提高了改革效应,强化了党管档案工作的制度优势。”目前,我们正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部署,立足业务实际,进一步延伸“办局一体、局馆联动”模式。

1. 努力实施“十四五”规划项目

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找准机构改革后档案事业发展特征,加强局馆联动,对接《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的档案工作四项重点任务,坚持项目带动战略,确保项目落成见效。

2. 努力争取档案馆保留参公管理

为持续激发各级档案馆干部活力,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力争档案馆继续保留参公管理。目前,省档案馆已基本确认保留。下一步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督促基层档案主管部门推动市、县(区)档案馆也继续保留参公管理。

3. 努力理顺县(市、区)档案工作机制

针对部分县(市、区)存在未落实档案行政职能等问题,下一步将积极沟通,既用好自身法定职权,又借助外部考核考评,压紧档案工作责任,完善档案工作机制。适时联合省委编办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推动基层档案主管部门行政职责落到位。


作者系福建省委办公厅厅务会议成员、省档案局局长,省档案馆党组书记、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