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更好地保管散存在社会上的红色档案资料,充分发挥红色档案的历史和教育价值,用档案讲述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诸城市档案馆于4月6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征集1921年以来形成的与党史有关的档案资料。
此次征集的档案资料,包括文件、照片、实物等各种类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七条规定,本次征集活动,诸城市档案馆将采取无偿捐赠、有偿购买、仿真复制、代存(所有权仍归持有者本人)四种方式,并向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
公告将在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各种渠道发布和转载,争取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对征集到的档案资料,诸城市档案馆将提供最安全的保管条件,并在尊重捐赠者意见的前提下开展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