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三个走向”的重要论述,湖州市档案馆积极探索区域合作新模式。近日,湖州市档案馆与日照市档案馆凝聚共识,深化合作,签定《民生档案跨馆异地利用服务工作协议》《馆藏重要档案数据异地互备协议书》。
双方积极探索建立民生档案跨馆利用工作机制。两家档案馆达成一致协议,在各自区域范围受理对方馆藏民生档案的查阅利用;在利用方式上,逐步根据档案数字化程度和网络技术条件采用网络查询方式;成立“跨馆利用”联动机构,并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培训。此外,双方按照国家档案局“实施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制度”的工作要求,每年开展异地备份工作。
自2018年起,双方开展馆藏重要数据异地互备工作,并积极谋划其他领域合作。湖州市档案馆将以此次民生档案跨馆查档、馆藏重要数据异地互备为起点,进一步推动合作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延伸,在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档案保护技术、档案资源开发、档案文化宣传、档案人才培养等领域积极开展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