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台州市档案馆在前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精神的基础上,召开馆务会议,研究制定台州市档案系统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拓展学习成效,做到学习上入脑入心,行动上落细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会议指出,要多层次、多形式地迅速开展重要批示学习。要积极推动全市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市县机关单位、县(市、区)党办和档案部门全面行动,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各级档案部门要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发言+撰写心得、宣传报道+理论文章等多种形式,提升学习效果;要将重要批示作为档案工作“三为”专题实践活动的指导,着力破难攻坚、提升服务效能,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理解、吃透精神。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重要批示精神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接下来档案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要深刻领会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坚持学深学透;要将四个“好”、两个“服务”重要批示和“四个得以”“三个走向”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坚持融合结合;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干动力,拿出务实举措和具体行动,全身心投入、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档案工作创新发展,坚持落细落实。
会议强调,要全力推进重要批示精神落地生根见实效。
一是积极推动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推动党管档案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全面建立和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加快形成党委领导、党办(档案局)负责、局馆协同、各方齐抓共治的档案工作格局。
二是收好管好用好重大档案资源。要切实加强红色档案的接收征集、修复整理和数字化等工作,建立健全红色档案资源库。加强红色档案的开发利用,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学习宣传,挖掘好、弘扬好伟大建党精神,为守好红色根脉提供鲜活教材。要做好重大专题档案资源建设,全面开展档案资源大接收大征集工作,重点接收征集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共同富裕先行等“三个地”和“重要窗口”档案、“三重一特”档案、重大突发事件档案,并建立健全常态化接收征集机制,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三是深化新修订《档案法》宣传工作。要持续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居,定期组织档案人员培训。加强新修订《档案法》配套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建立完善档案接收征集、开放审核、降解密、电子档案管理等规范和标准。强化档案执法刚性,切实承担起《档案法》赋予的职责使命,维护档案工作的严肃性。
下一步,台州市委办公室将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全面抓好学习贯彻。同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并研究进一步的贯彻落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