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至8月初,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组成4个检查组对32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进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档案法》,切实增强档案法治意识,形成遵守运用新修订《档案法》的良好氛围。
检查组根据《档案法》规定,通过听取受检单位档案工作情况介绍、查阅有关资料、询问情况、实地查看、汇总检查情况和反馈检查意见等方式,对受检单位档案工作制度落实、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档案收集整理与保管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和对所属单位业务监督指导六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档案工作责任制须进一步落实,档案库房和业务用房设置不合理、设施设备配置不齐全、档案工作人员配备与工作量不相匹配、文件材料收集不够齐全完整、整理不够规范、档案信息化进展缓慢和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不够到位等问题,须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为举一反三、强化执法结果运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印发了通报和问题清单,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筑牢档案安全防线,进一步提升全区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加强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档案治理效能,推进全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