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绥化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庆伟书记和雨浦秘书长工作要求。会议由绥化市委书记孙恒义主持,市委办副主任、档案局局长王建锋解读《档案法》。
会议强调,颁布新修订的《档案法》是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又一项丰硕成果,是档案事业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7月6日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重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在学深悟透上抓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及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推动档案事业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
二是强化统筹推进,在贯彻施行上抓落实。各级档案部门要依法履行好“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使命,聚焦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逐步健全完善档案移交处置、监督检查等配套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档案“收、管、存、用”各环节规范管理。
三是强化解放思想,在守正创新上抓落实。各级档案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守正创新,用新理念、新办法解决档案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和开发利用,不断创新档案服务形式,实现档案资源信息共享,提升档案工作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绥化市档案局结合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的通知》,就开展好档案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全力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档案部门、档案工作人员学习贯彻落实批示精神走深走实、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