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与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构成“四个体系”,并将其列为“四个体系”建设之首,充分表明中办、国办加大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的力度。同时,《规划》将档案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和档案治理效能进入世界前列分别作为2025年和2035年的重要发展目标,对于补齐档案治理短板,开辟档案治理新境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正确认识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1. 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任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十四五”时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要部署,将“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作为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档案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积极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档案治理效能。档案工作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日益凸显,推进档案治理体系、提升档案治理效能成为新时代档案工作的迫切要求。
2. 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南和根本遵循。《规划》将推进档案治理体系作为主要任务之一,把档案法治建设作为档案治理体系重要内容,体现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档案治理体系的深刻内涵,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档案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3. 是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面对的是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加重,制度建设分量更重。原有的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已经不能满足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必须加强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有利于贯彻落实“档案工作姓党”和党领导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有利于进一步理顺档案事业管理体制,有利于在推进档案开放利用、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方面迈出新的更大步伐。在“四个体系”建设中,档案治理体系居于首位,是保障其余3个体系有序高效运转的根本。
明确推进档案治理体系的各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四个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原则和方法。《规划》在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档案治理效能方面充分体现了“四个治理”的方法。
1. 完善治理体制,强化系统治理
《规划》提出完善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新修订的《档案法》”)实施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系统治理,形成“1+6”档案治理新格局。“1”是坚持和完善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档案治理各方面各环节。“6”是6个档案治理主体,即党委、政府、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馆、档案机构、社会力量,在坚持和完善党对档案工作领导的前提下,依法履行职责,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这也体现了档案治理主体多元共治理念。
一是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强化各级政府依法履职,发挥档案事业发展经费保障等重要作用。三是增强档案主管部门统筹谋划和指导协调能力。四是增强档案馆保管利用的职责,发挥档案事业主体作用。五是增强档案机构履职能力,发挥档案事业基础作用。六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发展,引导社会投资投入档案领域。
2. 完善制度,抓好执行,强化依法治理
(1)增加制度供给,以良法谋善治
《规划》以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健全档案法规制度的“四梁八柱”。抓紧完善新修订的《档案法》配套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快档案开放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供给。及时修订、清理与现实需要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制度“健身瘦身”。
在档案制度中,档案标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规划》为档案标准化工作提供了发展方向。一是首次提出制定和实施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档案标准体系方案。《规划》详细列举了待补充的档案标准领域,加强档案标准顶层设计。二是首次提出鼓励发展档案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长远解决标准张力不足的问题,就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研制,档案主管部门将从原来标准的制定者转换为规则的管理者。三是首次对档案标准国际化工作提出新要求,推动中国标准走向国际。
(2)抓好制度执行,提高治理效能
“一分部署还要九分落实,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制度建设要“两手抓”,尤其要抓好制度落实。《规划》把制度执行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来抓,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制修订权责清单。以清单形式,划定权责边界,有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权责清单也是行使权力的源头。新修订的《档案法》实施后,亟须制修订权责清单。二是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解决行政执法工作的随意性、选择性的问题,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三是坚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四是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提高档案决策和政策执行水平。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配备得力干部,为档案执法工作提供人员保障。六是整合执法资源,探索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协调工作机制。七是做好普法宣传。制定和实施档案“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档案法治宣传,提高社会档案意识,以高质量普法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3. 创新治理手段,强化综合治理
《规划》强化综合治理,充分运用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加强治理,既体现严格执法的力度,又体现人文关怀的温度。对标国家战略,对区域档案、农业农村档案、科研项目档案、国防领域重大工程档案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指导。创新治理手段,健全“互联网+档案监管”手段,建立档案数字治理新模式,提升档案治理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4.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
《规划》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档案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短板弱项,强化源头治理。《规划》着力解决档案治理过程中的法律依据不足、制度机制短缺问题,提出档案制度规范建设工程,以工程项目为带动推进档案制度建设。针对档案党内法规尚不健全的问题,《规划》提出加快推进档案党内法规建设,不断强化档案党内法规与档案国家法律的协调衔接。
全力抓好档案治理体系任务落实
档案治理体系的各项任务都要投入大量精力,很多都是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档案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切实抓好落实,高质高效推动任务落地见效。
1. 制定方案抓落实
各档案治理主体要认真对标对表《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压实治理责任,确保《规划》各项治理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2. 把握关键促落实
《规划》提出各级党委要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这是增强各级领导档案意识、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有些省级党委抓住了这个关键点,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例如,湖北省委将档案工作纳入省委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天津市委将档案工作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内容。
3. 培养人才保落实
档案部门要把提高档案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档案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通过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档案干部按照档案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确保《规划》落实。
《规划》吹响了新征程上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的冲锋号,档案治理体系建设驶入快车道,全国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要以《规划》实施为契机,拿出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精气神,全面加强档案治理体系建设,大力提升档案治理效能,努力开辟档案治理新境界,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作者参与《规划》起草工作)
作者单位: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