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花都区国家档案馆对立档单位依法开展档案接收进馆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及时印发《关于接收移交保管到期档案的通知》,明确档案移交范围、移交工作程序、移交档案质量要求等,制定各立档单位移交进馆时间安排表,为开展档案移交工作提供依据,切实确保保管到期档案及时移交进馆。
二是严把档案质量关。依据进馆档案标准,区国家档案馆工作人员以抽检方式检查档案实体整理质量,核对纸质目录信息、档案实体信息,确保信息一一对应。抽检范围为每个门类档案不低于40%的比率,抽验的数量占拟进馆档案总数量的一半以上。若不足500卷(件)的,以实际数量进行全检。对标记为“不合格”的档案,要求移交单位暂停移交,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再预约时间移交。坚持做到“合格一家、接收一家”。
三是严控档案移交进度。区国家档案馆工作人员与移交单位的档案员做好交接登记,列明档案明细,准确掌握档案数据。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意见,确保移交工作有序开展。
目前,区国家档案馆已完成区人大、水务局、人社局共计25个单位的到期档案进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