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淄区人民法院、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临淄区自然资源局、临淄区公路事业服务中心5家通过“山东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评价示范单位”验收。
测评专家组对照《山东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评价办法》,通过听取档案工作汇报、实地察看档案库房设施及档案管理系统、查阅相关材料、集中评议等多个测评环节,对5家单位的档案业务建设工作进行了严格测评。
测评专家组对5家单位的档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其档案工作领导重视,档案管理和服务机制健全,档案基础设施完善,信息化建设水平高,档案安全有保障,服务利用有成效,开展档案工作业务建设有新突破,达到了“山东省级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评价示范单位”标准。
临淄区档案馆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引领,抓住此次测评的契机,以点带面,不断提升全区档案工作业务建设水平,力争全区档案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