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档案工作专业化、规范化,2021年12月22日至30日,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作出重要批示,广州市院办公室按照领导批示精神,与基层院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组成两个交叉检查组,对11个基层院档案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省院办公室档案部门受邀亲临档案工作检查。
结合实际工作,广州市院办公室制定了详细的《检查评价清单》,对基层院的档案文件、档案制度、档案规范和档案库房、档案实务、档案设备以及档案数据库、档案数字化建设等全方位不留死角检查,并进行评分。检查组对基层院档案工作进行了指导,提出了多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诉讼档案归档的效率。按照最高检的《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对诉讼档案及时进行归档,最迟不超过案件办结后6个月。二是加快推进基层院档案数字化建设。基层院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充分开展调研、借鉴经验,科学规划,高标准设计,大力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更好地服务市委和全市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检察中心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档案队伍建设。针对有的基层院档案员即将面临退休等问题,要提前谋划,提前招录,做好档案新旧交接工作,确保档案工作可持续发展,防止出现档案工作断层现象。检查结束后,广州市院办公室召开档案检查工作座谈会,总结2021年广州市检察机关档案工作情况,分析当前档案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形成工作报告向广州市院党组汇报。
本次档案工作检查,是广州市两级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一次具体体现,对基层院档案工作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具有指导作用。广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将认真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档案工作职责,大力推动档案工作创新发展,努力开创新时代检察档案工作新局面,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