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三板溪水电站工程(黎平库区)竣工验收程序,规范黎平县水利水电移民档案收集整理,提高全县档案管理水平,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和贵州省、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有关指导意见,黎平县档案局组织召开三板溪水电站工程(黎平库区)。
在验收之前,黎平县档案局多次到移民局指导水库移民安置档案,要求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三板溪、挂治、白市、托口四座水电站移民档案归档验收工作协商会议纪要》收集和整理档案,经过数次检查和整改,三板溪水电站工程(黎平库区)移民安置档案基本符合验收要求。黎平县档案局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和《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整理出《黎平县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档案验收评分标准》,验收单位一致同意使用该标准对三板溪水电站工程(黎平库区)移民安置档案进行验收。
验收组按照10%的比例对档案案卷进行抽查,记录档案存在的问题,按档案质量进行评分,验收组确认所有成员评分都符合通过验收标准,向项目法人单位通报验收结果,要求按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出具书面档案验收报告,顺利完成此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