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日,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庆祝大会在厦门市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向广大特区建设者表示热烈祝贺和诚挚问候。
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在厦门市全体档案工作者中引发热烈反响。40年来,厦门档案人在厦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档案局、福建省档案局的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不负使命,推进档案事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不断取得历史新跨越。
依法管理,构建“办局一体、局馆联动”新模式
1959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国档案工作统一由国家档案局领导,中央和国务院的档案统一由中央档案馆管理”,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档案事业奠定了管理基础。同年6月1日,中共厦门市委、市人委发出《关于成立厦门市档案管理科的联合通知》,正式成立统一的档案管理机构。1960年12月,厦门市档案事业管理局成立;1963年8月,厦门市档案馆成立,与市档案局合署办公。至此,厦门市建立起完整的档案事业管理机构和市级档案保管机构。
1987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档案事业进入有法可依、依法治档的时代。全市加大档案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档案执法检查等形式,提高社会的档案意识与法治观念,把档案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要求,市、县、区的档案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行政区域档案事业全面发展。1996年机构改革,厦门市档案局与厦门市档案馆合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中共厦门市委直接管理。1997年6月,厦门市档案馆被评为“福建省一级档案馆”;同年12月,通过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目标管理考评,晋升为“国家一级档案馆”。

建设中的厦门市档案馆新馆效果图
2018年,中办印发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不再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为档案系统机构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厦门市委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将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划转市委办公厅,市委办加挂市档案局牌子,市档案馆作为市委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仍予以保留。在国家档案局、福建省档案局的指导下,厦门市积极探索构建市委办、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办局一体、局馆联动”的模式,促进档案工作衔接顺畅、上下贯通,执行成效明显,更加突出“党管档案工作”,档案主管部门作为市委办的组成部门之一,为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档案行政职能成为市委办公厅日常重要工作职责之一,有效提升档案工作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影响力;档案机构和人员设置得到进一步完善,达到明确机构规格、增强业务力量、强化队伍建设的目的,有力夯实了档案馆业务建设基础。
走向开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档案管理机构成立初期,厦门市机关各自形成、保管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机关利用。1979年召开的全国档案工作会议提出,档案工作要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市委办下发了《关于利用档案资料暂行规定》,明确“凡持有相当于街道办事处以上单位的正式介绍信,证明利用者身份和使用档案的内容、范围和目的,详细填写查阅单后均可提供利用”,厦门市各级档案馆普遍重视档案利用,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进一步扩大了档案利用范围。
1991年,在国家档案局“深化档案工作改革,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思想的指导下,档案利用工作进入发展新阶段,厦门市档案馆进一步简化利用手续,建立借阅、复制、统计、利用效果登记等制度,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加强档案整理和检索工具编制等基础工作,编制簿式案卷目录、案卷卡片和全宗介绍等,全面提高了档案的查全率和查准率,档案利用服务从形式到手段不断发展和丰富。2005年8月,厦门市档案馆向社会公告,提供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利用服务,普通市民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以到市档案馆免费查阅与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资料;2007年,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中心正式挂牌运作;2015年,市档案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办事群众提供不断更新的政府公开信息;如今,市档案馆已与省内外20多家档案馆签订跨馆利用协议,档案利用服务打破地域局限。

厦门市档案馆举办“潮头逐梦辟新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图片展
此外,厦门市档案馆在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活动中,以及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党内主题教育等工作中,以举办专题展览和巡回展览、设置固定展厅等形式,发挥馆藏档案资源教育功能。同时,加强编研,主动向社会提供更加全面、丰富、系统的馆藏信息,《厦门经济特区建设》《见证:1938厦门》《近代厦台交流档案资料汇编》《近代厦门华侨档案选编》等40多项编研资料相继出版,为见证厦门发展历史、改革开放史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史料来源。市档案馆联合槟榔中学、东渡中学等学校,组织“梦想档案·相约档案馆”活动,让初一新生书写下自己的梦想,装入信封投进市档案馆专门准备的时光邮筒,封存在恒温恒湿的档案库房,3年后的百日誓师典礼上,这批学生将收到市档案馆保存的“梦想档案”,回望初心、激励前行。活动共收到3000余封“梦想档案”,并培养了一批中学生志愿讲解员,为初中学生打开了了解厦门历史的新窗口。

中学生在厦门市档案馆投放“梦想档案”
走向现代化,实现数字化转型新发展
进入信息时代,计算机和新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以人工操作模式为主进行的档案管理和开放利用遇到挑战,档案工作智能化势在必行。
1999年,厦门市档案馆开始建设档案基础数据库,建成包括“档案目录数据库”“重要档案数据库”“馆藏多媒体档案数据库”以及与之配套的网络系统和应用系统。2006年,市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列入全市“十一五”信息化发展重点项目,馆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档案数字化率提高到70%以上,大大降低了档案原件调阅率,为档案开放鉴定和利用提供了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2016年,市档案馆启动馆藏民国档案数字化项目,3年内,馆藏民国档案数字化率从0提升到50%;同期开展电子档案接收试点,在建设电子文件管理中心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
厦门市档案馆通过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档案服务水平。2004年,“厦门档案信息网”正式开通,公众可以在网站上预约查档。2014年,福建省档案系统第一个微信公众号“厦门档案”启用,在发布政务信息的同时,提供在线业务咨询和查档利用服务。2018年,建成“厦门市档案馆际共享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开放部分档案数字资源进行网络共享,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21年,数字档案馆建设列入厦门市信息化项目,预算资金2100万元,拟在3年内建成自主可控环境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高智慧化水平的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并以此促进厦门档案事业发展理念的提升和档案工作模式的升级。

厦门市档案馆举办“厦门红色记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图片展
四十载峥嵘岁月,四十载筚路蓝缕。厦门档案人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经济特区的嘱托、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吹响接续奋斗的号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档案事业发展新征程中乘风破浪、开拓奋进,努力创造更辉煌的业绩、书写更灿烂的发展篇章!
文章来源:《中国档案》2022年第1期
照片来源: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