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7日,国家档案局批准河北省唐山市、上海市宝山区、江苏省泰州市、山东省聊城市、陕西省宝鸡市数字档案馆等13家数字档案馆为“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批准江苏省连云港市数字档案馆系统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
●2021年12月21日,国家档案局批复同意《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档案处置方案》。
●2021年12月31日,国家档案局、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和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浙江省湖州市水利局、福建省档案馆、云南省税务局、山东省档案馆等11家通过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试点验收。
●2022年1月12日,国家档案局举办企业档案检查工作培训班;与科技部联合举办《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