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档案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档案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应急保障,确保档案安全。
《通知》指出,2022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做好档案安全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档案安全不容有失。各地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档案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从严落实档案安全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档案安全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档案安全风险点,围绕档案实体、档案信息、档案服务外包等方面深入排查档案安全风险隐患。要全面了解档案库房设施设备情况,重点查看是否齐备、是否能正常工作;要细致排查档案库房是否出租、出借改作他用,是否存在危及档案安全的因素;要排查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安全保护体系是否健全,是否对重要的数字档案资源实行异地异质备份并及时检查和迁移;要细致排查使用政务云平台的安全管理情况,明确使用政务云平台的安全要求、档案数据和业务范围;要深入排查档案服务企业的资质、人员、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加工软件及业务流程等是否符合要求,加强对档案服务外包工作全过程监督、检查,杜绝当“甩手掌柜”“一包了之”。要坚持全面覆盖、问题导向,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立查立改,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要加强安全巡查、制定应急处置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工作,打好“提前量”,下好“先手棋”,做好预案、队伍、物资准备,筑牢织密防汛备汛保障网;要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物资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和防灾、抢险、救援各项措施,及时组织应急演练;如遇到可能引发重大险情的强灾害天气时,基础设施条件差、库房设在地下或一层的机关档案室,要提前将档案转移到安全区域;要加强汛期的应急值班值守,特殊时段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现场驻守;要严格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如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同级档案主管部门,区县(自治县)档案主管部门必须按照规定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并报市档案局。
接下来,市档案局将抽派专门力量档案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单位开展集中检查,督促档案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档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切实整改,确保全市档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