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包头市委、市政府同意,包头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十四五”包头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包头市档案事业未来5年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明确到2025年,全市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取得实质性进展,档案治理效能明显提升,档案资源建设水平全面加强,档案利用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档案安全和档案工作信息化程度大幅提升,档案人才队伍结构、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档案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到2035年,全市档案治理效能、档案资源建设质量、档案利用服务能力和档案管理现代化程度达到新水平。
《规划》部署了“十四五”时期全市档案事业发展7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一是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健全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档案法治建设,加强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强化重点领域档案工作监管。二是深入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强化档案资源前端控制,做好档案接收工作,加强民生和地方特色档案、红色档案收集征集。三是深入推进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提升档案利用服务能力,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档案资源开发力度。四是深入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加强档案馆库建设与管理,强化档案安全保护工作,加强档案数据信息安全管理。五是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强化档案信息化基础支撑,强化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和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加快档案资源数字转型,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和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六是加快推进档案科技创新,实施“科技兴档”工程。七是加快推进档案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拓宽人才培养渠道。
《规划》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扛起党管档案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把档案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将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与档案工作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档案保护和开发专项资金对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的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认真做好档案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6·9”国际档案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活动,提升档案行业整体形象,增强社会公众档案意识,扩大档案工作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