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高效落实“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日前,铜陵市正式印发实施《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铜陵市机关单位档案工作责任制清单(暂行)>的通知》,切实加强党对档案工作领导。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机关单位存在的档案法治观念淡薄、档案法治责任不明确的问题,以健全机制为抓手、落实责任为突破口,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七类人员(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档案员、业务科室科长、各科室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全体工作人员)”责任落实推动档案“收、管、存、用”任务落实,不断强化档案法治建设。一是明确主要领导责任: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要研究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每年在年初听取文书、音像、实物档案材料和科技、专业档案移交情况汇报,将移交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核。二是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组织档案法规学习、安全应急演练和检查整改工作;解决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库房和办公用房安全等问题。三是明确档案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建立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档案及材料移交接收工作;做好档案整理、数字化与保管的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和所属单位业务监督指导组织工作。四是明确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责任:组织本科室档案及材料移交工作,并对科技、专业档案收集整理质量负责。
同时,通过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检查通报、考核扣分和违法处置等措施,建立分工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的档案法治管理责任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