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辽宁省召开全省档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总结2021年全省档案工作,研究部署今年重点任务。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于国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档案局局长田富祥作工作报告。省档案馆馆长何素君传达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百年华诞之际专门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加大对档案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力度。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推动全省档案系统积极履职尽责,档案工作取得新成效、呈现新气象。
会议要求,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档案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围绕迎接服务党的二十大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时代机遇,勇于担当作为,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提高档案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会议对进一步做好2022年档案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一是要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二是要以贯彻实施档案法和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抓手,全面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要主动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提升档案信息化水平;四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档案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五是要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档案科技创新,为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省档案局、馆有关负责同志,各省直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分管档案工作负责同志,各市、沈抚示范区、县(市、区)分管档案工作负责同志、档案局长、档案馆领导班子成员6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