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档案馆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切实履行档案开放职责,充分发挥档案资政育民和服务群众的重大效用。
一是坚定党的领导是主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高县档案馆档案开放实施细则》,确保了档案开放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确保档案安全是大前提。组建开放鉴定小组,明确馆藏档案归属和管理权限,找准档案开放范围,强化与档案形成单位、移交单位、捐献者和寄存者的沟通协调,严守档案开放程序,完善开放档案的利用条件、利用程序和设施设备等,自觉接受档案主管部门监督,在开放工作前期准备到后期利用的整个过程中确保档案安全。
三是坚持为民服务是主阵地。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媒体等方式公布档案开放信息,借助网站或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加强馆际合作,推动开放档案跨区域共享利用,让群众少跑路、好办事;健全反馈机制,打通反馈渠道,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不断提高档案开放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