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档案法,贯彻落实全市档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消除档案安全隐患,筑牢档案安全防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开展市县档案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9月20日起,南宁市开展县(市、区)档案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南宁市从市和县(市、区)档案局、国家档案馆抽调12名业务骨干组成了两个检查组,分别由市国家档案馆副馆长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开展档案安全工作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各县(市、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对档案工作的批示要求情况,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和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情况,档案馆库建设情况,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两类档案移交、接收及专题档案目录库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现场了解、对面质询和反馈检查意见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南宁市还将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档案部门抓好安全检查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全面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的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