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档案资源数字转型,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引领档案管理现代化。
云浮市档案局、档案馆协同联动、主动作为,以“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意见》文件,明确从2022年起,市直各单位在移交档案前,应进行档案数字化处理并将数字化成果一并移交给市档案馆。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档案数字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坚持标准统一的原则,规范做好档案数字化工作;要明确工作任务,及时开展档案电子数据移交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档案数字化工作顺利推进,为云浮市顺利推进档案数字化及数字化成果移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云浮市档案局、档案馆通力合作,积极推动《意见》的落实,市档案局加强督促指导,市档案馆严把进馆关,实现了纸质档案及其数字化成果同步进馆“零”的突破,有37个市直单位在移交纸质档案时同步移交数字化成果进馆,开启了档案信息化建设新局面。
目前,云浮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率61.4%,比去年增加了17.8个百分点,超过了今年省对地级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率50%要求。今年新进馆档案100%实现了纸质档案及其数字化成果同步移交进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