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贯彻实施好《档案法》和《天津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评价办法》,近期,和平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档案监督检查。
区档案局按照市局部署和区实际,围绕体制机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深入15个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实地检查前,工作人员认真审查相关单位《自查报告》,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沟通具体问题;检查现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八项规定”精神,听取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查看档案库房、进行座谈交流、调研工作建议,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检查后及时反馈检查结果,整理《现场检查记录》并上传执法监督平台。从整体情况看,机构改革以来,区属单位党管档案责任落实有力、档案意识能力不断增强、工作体制机制持续优化、服务大局能力显著提升。与此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例如部分单位在到期档案销毁、档案数字化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区档案局将对本次监督检查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重点问题持续督促整改,确保有效解决,以监督检查为契机,推动区属单位档案工作高质发展,为加快推进“两高三化”新和平建设贡献档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