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档案法、“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及《档案检查工作办法》,近期广东省档案局对32家省直单位开展了档案工作综合检查,并制发了检查情况通报。
按照十四五期间覆盖省直单位的检查目标,省档案局于2021年印发检查标准,组织开展综合检查专题培训,制定检查方案,加强业务指导。各受检单位对照检查标准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查漏补缺,及时补齐短板弱项,着力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各检查组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材料与实地查看、反馈意见等方式,对受检单位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建立情况、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及重点工作推进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大多数单位重视档案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开展档案管理,并涌现出不少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同时也发现档案工作制度机制不够完善、收管用环节未严格落实相关标准要求、档案信息化发展不平衡、档案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检查结束后,省档案局及时梳理检查情况,向受检单位发出“一对一”反馈意见书,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受检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目前已收到大多数受检单位报送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切实可行,问题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
下一步,省档案局将持续加强与受检单位的沟通,紧盯存在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尤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个别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充分发挥档案检查“指挥棒”作用,以查促改、以改促进,进一步推动省直单位档案工作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