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对各种档案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档案的损害,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南昌市档案馆结合实际,成立了安全保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馆长余小勇任组长,副馆长叶寿祥、占明义、黄霞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抢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抢险现场的组织指挥,制定《档案安全保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确认了险情种类,引发档案馆(库)安全事故的险情主要有火灾、水灾、虫灾、地震、雷击和库房崩塌等。并将险情种类划分为三类,分别是:本馆自己能处置,不会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一般险情;已危及档案安全,本馆摸不清虚实或估计依靠自身力量不能处置的较大险情;致档案严重受损且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重大险情。
应急预案明确了抢险目标和任务,确认了原则和顺序。应急抢险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通讯、抢险、档案抢救等四个工作小组,成员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