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档案系统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完善与新修订档案法实施相适应的标准规范和制度体系,持续提升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档案基础业务制度规范。制定并推行档案“三合一”制度,修改完善保管保护、查阅利用、数字化服务外包等制度流程52个,印发重特大事件档案管理、疫情防控档案收集整理方案,有效规范了档案收管存用各流程,档案资源建设更加依法合规。二是健全档案依法行政制度规范。落实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并推行档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梳理权责清单12项,进一步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放管服”改革,完善地区档案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规范行政事项办事指南,简化办事流程,不断提升档案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三是健全档案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地县档案局、馆协同联动机制,细化协同联动事项21项。坚持对县(市)工作月调度制度,通报突出问题,安排重点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地区档案馆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分别包联各县(市)档案馆,协调解决工作问题。规范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细化量化赋分标准,规范评审流程27项,有效提高了职称评审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