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按照国家档案局、北京市档案局统一部署安排,北京市朝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督导区属各单位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责任制作为重要任务,突出特色亮点,抓好工作落实。
一、明确工作要求,推进全区各单位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责任制
一是明确节点要求,全面推进区属单位建立健全责任制。1月31日,区档案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单位档案工作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重要工作任务予以安排,对照本单位原有制度规范,进一步查缺补漏、修订完善,于3月3日前全面完成制修订工作,以本单位内部工作制度的形式印发实施,作为单位内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梳理模板范例,以责任制落实促进全区档案业务提升。为科学、高效推进档案工作责任制落实,区档案局依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区域实际,整理出涵盖单位主要领导、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承担档案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综合档案室档案人员、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全体工作人员7个方面的责任清单参考范例,供全区各单位参考借鉴。各单位以此为基础,依据本单位档案工作特点进行增删修改,形成适合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责任制度。
二、突出特色亮点,全面夯实区属各单位档案工作基础
一是以制度形式固化责任。充分借鉴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工作经验,以单位内部制度形式明确单位各层级落实档案工作的职责分工,形成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金字塔式责任框架,解决基层档案工作中长期存在的“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问题。
二是建立责任细化机制。责任制清单体现了差别化特点,细化了不同性质、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机构的责任体系,打通上至顶层设计下至具体落实的全流程各方面,推进工作责任具象显现,各层级人员可对照开展工作,解决决策层面对档案工作“不会管”和实施层面对档案工作“不会做”的问题。
三是突出可操作性。年初,区档案局为全区各单位制作了“工作小秘书”,内页印制了单位档案工作“十要”“十个严禁”和“单位档案工作重点提示思维导图”。近期,朝阳区又部署了责任制落实工作,体现了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明确了档案工作“做什么”和“如何做”,为全区各单位实际开展档案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
三、加强督导检查,持续推进区域档案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加大指导培训。区档案局将持续加大对档案工作责任制度编制工作的专项指导,通过组织培训、印发工作范例等方式,推动全区各单位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区档案局将档案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档案执法检查、“十四五”评估和日常监督,针对未按时完成相关任务及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区档案局将适时予以通报。
三是促进提质增效。区档案局将以推进档案工作责任制度落实为抓手,持续推动全区各单位进一步重视支持、有效落实各项档案工作任务,夯实各单位档案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区域档案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