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文物局正式公布全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13处和可移动革命文物1400件(套)。其中,遂昌县高坪乡淡竹村红军标语、王村口镇中村村红军标语、焦滩乡独山村红军标语等3处入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938年生活书店发行凯丰著《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教程》、1935年书写红军标语木门板等19件(套)入选可移动革命文物。
近年来,遂昌县积极推进革命文物的保护、传承与利用,以革命文物为载体,诉说遂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截至目前,遂昌县已入选全省革命文物名录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2处及可移动革命文物33件(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