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档案局、档案史志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档案局《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多措并举推动重特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为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档案支撑、贡献档案力量。
一是制定管理办法,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以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两办名义印发《鄂尔多斯市重特大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列出74个市直部门工作清单,厘清部门职责,明确管理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重特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档案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高效推进、有序运转。主动融入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体系,市档案局、档案史志馆第一时间对接应急处置工作,举办专题培训、深入现场指导,及时跟进组织做好重特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重特大事件档案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十五运”和“六残运”相关档案全部接收入馆,其中文书档案697件,录像档案2038GB,数码照片204张,实物档案20件;收集杭锦旗亿鼎公司“9・7”安全事故档案168件、工作日志68件、信息简报10期;世界新能源新材料大会、第九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档案资料正在归集。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明确标准、规范操作。举办重特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档案工作培训会,结合具体工作实例对重特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机制建立、档案收集整理、处置利用、数据库建设和数据汇交进行详细讲解。
四是建立一组专题,翔实记录、系统呈现。加强全市重特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工作档案数据库建设,市档案史志馆常态化组织做好档案数据汇交工作,将档案目录及数字化副本接收进馆,全市重特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更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