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明确将档案事业发展纳入全区“十五五”规划统筹部署,为未来五年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引领和重要保障。
《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支持发展档案事业,提升档案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自治区在第十五个五年规划中对档案事业发展作出专门表述,标志着档案工作正式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全区档案事业发展明确了方向。
自治区档案部门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以编制“十五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为统领,在深入开展调研、科学设定目标的基础上,指导各盟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以档案工作数字转型为驱动,主动融入数字内蒙古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和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利用;聚焦服务自治区重大战略,深入挖掘红色档案资源,全面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利用需求;有力推进档案法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档案宣传工作。以全区档案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