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通知》要求,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自治区对口支援荆门市领导小组前方指挥部、办公室,要统筹安排,支持本级档案部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担当尽责,安排档案专业人员到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确保各类文件材料得到全面收集、规范整理、安全保管和及时移交。《通知》后附《自治区各工作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要求各级档案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并强调注重归档文件材料门类和载体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