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明确了未来五年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等,并要求各盟市、计划单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在总结档案“六五”普法经验基础上,紧紧围绕提高全社会档案法律知识普及度和对档案重要性认识度,提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档案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主要目标,确定了6大普法任务: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档案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依法治档全方位多领域深入开展。《规划》通过健全机制、强化保障等多项具体措施,从人、财、物等各方面保障档案“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档案“七五”普法规划体现了内蒙古的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结合区情,突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在档案“七五”普法学习宣传内容中的重要地位,教育引导部门和个人以宪法等法律规范为根本活动准则。将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等自治区党委党内法规与学习中央党内法规相结合,教育引导档案部门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推进档案法治文化建设中,强调要完善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制度,将法治元素融入各级各类档案馆规划中,繁荣档案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讲好档案故事。在“重点对象”方面,明确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牧区的公民,通过法治档案的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全社会的档案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