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权责体系,兴安盟档案局根据盟法制办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等有关档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现有的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类,共梳理出权利事项15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通过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工作清理,加快形成了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档案行政职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