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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牡丹江市档案局贯彻落实《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作者:潘丽娟 来源:牡丹江市档案局 发表时间:2019-09-30

近期,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推动机构改革后全市机关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牡丹江市档案局组织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各县(区)档案局、档案馆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对《规定》进行了解读。对于机构改革后各部门档案机构和人员、基础设施、管理要求、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按照《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档案应当集中统一管理,要建立适应新时代档案工作需要的协调机制和工作网络。

根据《规定》和机构改革的新形势,牡丹江市档案局积极探索档案工作新机制,建立了市直单位的档案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把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分成6个“档案工作协作组”,分别由档案工作基础较好,档案工作总量较多、有规模、管理规范的单位担任组长,以协作组的方式安排部署、协调推进档案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档案工作的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