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黑龙江全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培训会议在哈尔滨召开。省档案局副局长付杰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馆室业务指导处处长赵晶莹主持会议。各市(地)、省直管县档案局、有关县(市)档案局业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省档案局(馆)相关处室人员6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档案局近期召开的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省2016年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申报工作做了专题研究部署。省档案局副局长付杰就做好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申报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馆室处相关人员对《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并对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申报作了现场培训指导。
会上,付杰副局长指出,2016年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面临的问题也比较复杂,各地一定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要提前谋划,抢前抓早,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他对2016年度黑龙江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申报工作提出了“提高认识,保质保量完成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地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协调作用;聚焦项目质量,重点抓好项目绩效目标”三点意见。他强调,“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规划对各地支持力度很大,机会难得,但相较于“十二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规划,无论是在项目申报实施,还是资金的使用管理上,都更加规范严格,各级档案部门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各地要根据自身实际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地进行申报。项目申报要契合国家档案局的选题方向,增大申报的成功率;要加大项目审核力度,强化项目质量管理,抓好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强统筹协调,优化项目资源,增强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的后劲。
最后,付杰副局长要求,各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总体规划》、《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充分发挥国家重点档案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扎扎实实做好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推进“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的有效开展。会上还对国家档案局牵头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档案汇编》项目落实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