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档案局科研教育处、信息技术中心和业务督导处与新区档案局一行来到位于浦东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就做好自贸区档案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2015年4月,自贸区正式扩区,从原来的28平方公里扩展至120平方公里,自贸区管委会与浦东新区政府合署办公,并成立了3个内设局(综合协调局、政策研究局和对外联络局)和5个区域局(保税区管理局、陆家嘴管理局、金桥管理局、张江管理局和世博管理局)组成的组织框架。
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需要创新的档案工作相匹配。为此,市、区档案局专程进行此次调研,共同理顺自贸区档案管理机制,探索自贸区档案工作的新思路、新手段。
市、区档案局一行首先听取了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关于自贸区体制建设、自贸区管委会与新区人民政府合署办公职责分工的情况介绍。重点就下一步推进自贸区档案开展切磋商讨。一是要规范自贸区档案管理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2015〕64号文的要求。立足自贸区和张江自主创新试验区双自联动的新格局,新区档案局将主动介入,积极配合市档案局进一步作深入调研,及早出台规范自贸区档案工作的相关文件,由制度引领,从宏观管理层面规范自贸区档案工作,发挥档案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作用。二是探索自贸区档案管理新方法。2014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44条规定:在自贸试验区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在行政管理领域推广电子签名和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公文,实行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市档案局组织开展了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在保税区管理局作试点,积累了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制归档的成功经验。新区档案局将结合电子文件在线归档的大趋势,共同做好推广应用工作。
新区档案局副局长费美荣表示,自贸区的扩区给浦东档案工作带来了发展机遇、注入了创新动力,要探索建立起自贸区管委会和新区政府合署架构下的档案管理新格局,要加快自贸区档案工作的创新实践和试点成果运用,保持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持续性,发挥出档案工作在服务政府职能转变、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中的特殊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