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6日,为进一步提升公证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统一全市公证档案整理及归档标准,苏州市司法局、市档案局依据国家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公证档案管理办法》以及苏州市公证机构的实际情况,联合制定了《苏州市公证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全市公证机构认真贯彻落实。
公证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证机构证明活动的真实记录,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证效力有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苏州市公证处不断加强公证档案规范化建设,为《规范》出台提供了实践依据。今年下半年,市档案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对苏州市公证处、苏城公证处等公证机构档案管理现状进行调研,并经过数次反复讨论修改形成正式文件。《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公证档案的分类、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以及整理方法,为苏州市公证档案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标准和依据,同时也是苏州市档案监督指导部门强化重点领域专业档案工作的又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