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苏州市档案局在吴江亨通集团召开全市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成立暨首次会议。市档案局局长肖芃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局长卜鉴民宣布协作组成立,会议确定亨通集团和中亿丰建设集团为协作组组长和副组长单位,亨通集团、波司登、中亿丰建设集团代表在会上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列入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的12家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肖芃在讲话中强调了加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希望通过搭建档案工作协作组这个交流协作新平台,发挥协作组宣传档案法律法规、交流档案工作经验、提升档案规范建设水平的作用,不断探索适应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要求的档案管理模式。同时也向参会的企业档案员提出四个希望:一是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永恒的主题,二是把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作为神圣使命,三是把企业档案质量作为价值的追求,四是把知识素质提高作为根本的保证。
会上,苏州市档案局监督指导处重点解读了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要求民营企业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档案分类方案、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通过企业间的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使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档案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