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确定福建省档案局、省文化厅为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工作任务,提出“进一步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规范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开展信息查阅服务;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查阅场所工作”等工作要求。
近年来,福建省档案局高度重视并多措施积极推进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多次受到省政府高度肯定。
一是牵头制定《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12月经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该《办法》共12条,阐述了出台《办法》的目的意义及依据,对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与管理的主管部门、实施单位以及行政机关等各方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保障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以及加强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做好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落实经费,完善配套设施。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积极向当地政府申请并落实专项经费,在档案馆内开辟相对独立区域,配备充足的开放式档案柜(架)和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文本、电子文本的存储、保管与管理设备以及复印机、打印机、计算机、传真机等设备,实现了省、市、县级综合档案馆的查阅场所分别满足30人、20人、10人以上集中查阅。
三是健全机制,确保工作规范运行。一方面,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制定所辖行政机关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要求行政机关在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的相应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另一方面,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建立健全政府公开信息的接收、整理与保管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建立接收登记台账,开展“马上就办”活动,接收的政府公开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对外查阅。此外,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还建立完善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免费服务制度,明确实行工作日对外开放制度,提供现场咨询、电话咨询、设置政府网站公共检索点等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查阅服务。
四是落实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落实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任务,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沟通协调,督促送交单位及时、完整、规范送交政府公开信息,切实做好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省94个国家综合档案馆中,有90个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开展政府信息查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