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漳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分5部分16条,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快“三个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的同时,着重对档案信息化建设、馆库建设和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漳州市《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新形势下继《漳州市加快档案事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之后,全面系统指导和推动档案工作的又一个重要文件,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漳州档案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