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巩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验收成果,根据《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关于对已获评估等级单位满五年进行复查的有关规定,2019年12月31日,芦溪县档案馆对2013年全县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已获等级的芦溪镇、宣风镇、源南乡3个单位进行复查。此次复查主要内容,一是组织管理;二是业务建设;三是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开发利用情况。复查方式是在各单位搞好自查工作,报送书面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和反馈意见的形式进行。复查组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对档案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存在不足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还将对复查结果进行通报。通过复查,进一步完善和巩固了各单位档案评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