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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景德镇市出台档案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曾勤生 来源:本刊江西通讯员 发表时间:2015-05-04

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推进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保驾护航。《意见》共6个部分26条。4月10日的市委第85次常委会在审定《意见》时,对如何贯彻落实好《意见》还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第一部分立足景德镇市实际,分析了全市档案事业发展态势,指出了档案工作发挥的积极作用,提出了影响和制约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目标要求。

《意见》第二部分对坚持依法治档提出了要求。提出坚持党委、政府领导,档案部门主管,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形成涵盖档案工作主要领域的地方档案管理制度体系。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档案执法监督和安全保密检查,党委、政府要为本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条件。政府监察部门、公务员管理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档案违法案件查处方面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的工作机制,实行档案违法违纪案件双向移送制度。开展各类档案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并将档案工作纳入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2020年前,全市60%以上的综合档案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水平,市级部门(单位)普遍达到省三级以上水平。

《意见》第三部分对加强服务创新提出了要求。提出各单位将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作为各项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程序,做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各县(区)、各部门把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档案工作全覆盖。市、县(区)党委和政府成立专项工作机构或协调机构时,根据需要吸收档案部门参加,确保开展专项工作与建立档案同步进行。综合档案馆依法接收属于收集范围单位的各种门类与载体的档案,做到应收尽收。市、县(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形成的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并按规定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本地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生态保护项目以及新领域、新专业、新机构、新社会组织等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其及时建立和规范档案工作,并按规定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全面加强生育、户籍、学籍、婚姻、医疗、卫生、保险、就业及社会保障、土地承包、林权改革、产权登记等涉民档案的收集工作。整合陶瓷档案资源,集中管理陶瓷博览会、陶瓷教育、科研、技术及改制陶瓷企业等特色档案,丰富综合档案馆馆藏。综合档案馆逐步建立健全地方特色档案的名录、全宗,可通过整合档案目录、档案信息、档案实体等形式整合本级专业档案馆的档案资源;科学整合同一单位内不同部门、同一地区各档案馆(室)及不同地区档案馆(室)的档案资源。党政机关集中办公的,可通过建立文件管理中心、联合档案室等形式,对机关档案机构和人员进行有效整合。党委和政府要把提供档案信息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统筹安排档案服务和政府公开信息服务。各档案馆(室)要主动开发档案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档案信息服务中心。

《意见》第四部分对落实防护措施提出了要求。提出市、县(区)党委和政府是本级综合档案馆建设的主体,要把综合档案馆的建设纳入本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把全市综合档案馆建设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体现地方文化特色、满足未来30年需要的“五位一体”档案馆。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完善覆盖全面、制度健全、手段先进、保障有力的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对重要档案实行异地备份,对重要电子档案实行异地异质备份。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完善档案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和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把档案馆(室)列入重点保护范围。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消防、保密等相关部门,经常对档案馆(室)进行安全保密执法检查。各档案馆(室)要采用先进的安全保密技术、设备和材料,落实档案管理“十防”措施。

《意见》第五部分对加快信息化步伐提出了要求。提出各县(市、区)把数字档案馆建设纳入本地区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重视顶层设计,优选建设方案,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统筹安排,对数字档案馆工程建设予以经费保障。各部门(单位)把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本部门(单位)信息化建设之中,做到同规划、同设计、同实施,逐年安排室藏档案的数字化经费。2015年完成综合档案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建设,2020年前综合档案馆完成馆藏重要纸质档案的数字化转换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逐步实现电子档案在线接收、鉴定、整理、归档、存储,并提供利用。各部门(单位)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建立和完善电子文件归档功能,机关业务系统逐步实现与机关档案管理系统的对接,确保各类电子文件及时、完整归档,建设完整、准确的档案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支持档案馆(室)把可公开的档案、信息上传网络,开展远程利用。综合档案馆要加快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重要档案全文数据库、民生档案数据库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

《意见》第六部分对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提出了要求。提出各县(市、区)必须明确党委、政府各有一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单位)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把档案专项验收纳入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生态保护项目的验收内容,政府投资项目将档案专项验收纳入财政审计内容。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部门(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列入年终检查考核内容。市、县(区)政府将档案馆(室)在档案征集、抢救保护、安全保密、数字化、现代化管理、提供利用、编纂、档案科研、教育培训、陈列展览、设备购置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随着当地经济发展逐年适度增长。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要注重从档案工作的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的标准,按馆藏档案数量增长等实际情况合理核定档案部门人员编制,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需要选配档案专业人才;实行档案从业人员执证上岗制度。各级政府应当落实档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按原工资构成高出10%部分作为绝对额予以保留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