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档案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专门人员对馆藏1988年119个全宗档案进行了逐卷逐件逐页审查鉴定。经鉴定,并经烟台市档案馆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烟台市档案馆将对馆藏的74个全宗365卷1367份文件依法向社会公众开放利用。
此次开放的档案主要是1988年烟台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单位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动中形成的文书档案,我国公民和组织可凭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烟台市档案馆办理查阅手续,利用已开放的档案文件。
烟台市档案馆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实际情况,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秉承档案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理念,进行流程再造,及时调整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档案开放、利用审核机制,认真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进一步提高档案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