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两办”《实施意见》出台以后,根据威海市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威海市档案局认真学习研究了中央“两办”《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起草了威海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全市范围广泛征求意见,经反复修改后提交市委办,由领导同志审阅修改后,市“两办”于2014年12月30日印发到各区市、市直各部门贯彻实施。
《实施意见》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创新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构建多领域全覆盖的档案资源体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档案利用体系、构建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五个部分组成,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威海市档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在体制机制上提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支持和鼓励打破部门和条块分割,整合同一单位内不同部门、同一地区各档案馆(室)及不同地区档案馆(室)的档案资源,建立便于档案信息资源科学配置和高效利用的新机制;在重大活动档案、荣誉档案和公务礼品档案的征集上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提出要将口述史访谈活动作为长效机制抓紧抓好;在数字化档案馆(室)建设上提出:到2018年全市基本建成以数字资源为基础、安全管理为保障、远程利用为目标的数字档案馆(室)体系;在推进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上提出: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对智慧档案服务智慧城市建设的研究,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和建立评估机制,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数据管理、存档保管和整合共享等服务;在重要电子档案实行异地异质备份保管上提出:到2018年,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完成重要档案异地备份保管和重要电子档案异地异质备份保管工作。实现全市各级档案馆电子文件(档案)在省电子文件(档案)容灾备份中心的集中备份管理。在档案规范化管理上提出: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测评工作,力争到2017年底,市直部门、单位和上级驻威单位均达到省档案局制定的《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合格以上等次;在档案经费保障上,在省里提出的每卷3元的基础上,提出每件每年0.1元、实物档案等每件每年5元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