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起,江夏区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来,江夏区档案局结合江夏区实际情况,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主动服务,加强前端控制,从源头上保证建档质量。明确管理责任,区、街、村三级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指定专人负责督导。对承包方一户一档、村确权档案、街道确权档案、区确权档案以及电子档案的归档内容进行明确,按要求整理,实行区、街、村三级归档。对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做到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签字盖章、日期等具有法律效用的标识完整齐备;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目前,已经完成了620卷(件)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