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堰市档案局召开档案项目工作专题会,会议围绕十堰档案事业“十三五”规划开展讨论,并对2016年档案项目工作进行安排督导,各县市区档案局长参加会议。
各县市区档案局长根据本地实际,分别介绍了2016年档案工作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及项目完成后可达到的效果。
市档案局副局长邢杰结合各地项目汇总情况,将十堰老照片、家谱、古建筑、秦巴民俗档案等作为公共项目立项,各地可根据当地资源特色、档案禀赋申报具有代表性的项目,联合出版《十堰影响中国的十件大事》、《十堰档案工作年鉴》等编研成果,根据“市级项目,县级实施”的方针,待项目内容确定后市局与各地签订协议。并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档案项目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打开思路,明确任务,把握时间节点,市档案局将定期开展督导,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