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恩县档案局梳理出行政权责清单29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事项5项。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宣恩县档案局以现行档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三定方案”)为依据,从档案行政权力源头上正本清源,对档案行政权力的来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与确认,切实保证档案行政权力的来源合法。在此基础上编制档案行政权责清单,明确各种档案行政职权的名称、类别、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法规依据,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高度概括性的档案行政授权依据进行具体细化,明确具体档案行政职权的行使范围;对于容易滥用的重要档案行政权力进行严格规范。制定并公开档案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减少层次、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方便办事的原则,对档案行政权力运行的条件、程序、期限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