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城市档案局会同市人大法工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各镇(办、区)及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考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检查采取听取各单位分管领导汇报档案工作、实地察看档案室、现场反馈意见的形式进行,从档案工作组织管理,档案安全管理设施设备,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等几方面特别是对各单位档案数字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都能够按照档案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档案工作纳入了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依法管档的意识明显增强;档案安全保管条件得到改善,大多数单位建立了综合档案室,配备有档案柜,基本符合档案保护“八防”要求;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稳步推进,档案信息化管理意识不断增强,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得到提高。同时,检查也发现,个别单位领导档案法制意识淡薄,对档案工作经费投入较少,档案没有集中统一管理,档案没有规范整理和按期移交;档案人员不能做到相对稳定,兼职过多,难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档案工作等。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对存在问题多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结果将纳入单位参加当年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复查)或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管理等级评审(复查)。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单位将取消其当年参加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复查)和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管理等级评审(复查)的资格;在档案工作目标(规范)管理有效期内的单位建议省、市档案局取消其相应等级。
各单位表示,要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档案保管安全、整理规范、利用充分,杜绝各类档案违法行为。